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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恒辉幕墙(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 2021-02-22      浏览数: 1693

                 远东恒辉幕墙(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且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我司因此在此公告《远东恒辉幕墙(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9日。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远东恒辉幕墙(珠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联发路18号

建设单位:远东恒辉幕墙(珠海)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远东恒辉幕墙(珠海)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联发路18号。本项目总投资26585万元,建筑面积58583.41平方米,主要从事玻璃幕墙的生产及销售,年产玻璃幕墙20万平方米。项目配套2套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仓库的环保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0月,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远东恒辉幕墙(珠海)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月31日通过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珠金环建[2019]23号)。

项目从建设至调试生产过程中未收到环境投诉,无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6585万元,其中环保预算投资20.2万元。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保机构、人员及职责:由项目部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与环保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协调沟通,负责环保方案具体执行与环保措施落实工作。

项目环保管理制度:有。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已落实。

固体废弃物管理检查:项目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玻璃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切削液交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玻璃胶空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理。

噪声:项目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噪声排放符合标准。

废水: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及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交由珠海市香洲兵强清洁服务部外运处理,待市政管网接通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组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未能完全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四、结论及建议

本建设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配套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及噪声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五、相关资料查询方式

可向以下联系方式了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

建设单位:远东恒辉幕墙(珠海)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联发路18号

联系人:梁生 电话:16607561838

编制单位:广东立德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横岗街道力嘉路113号

联系人:舒工 电话:18033051944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在本项目可能引起影响的范围内进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期限: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9日内向以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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